秦皇岛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印发秦皇岛耀华建筑装饰玻璃有限公司厂房工程竣工联合验收不合格意见的通知。
秦皇岛市耀华建筑装饰玻璃厂房经验收不合格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印发秦皇岛耀华建筑装饰玻璃有限公司厂房工程竣工联合验收不合格意见的通知。
秦皇岛耀华建筑装饰玻璃有限公司:
你公司厂房工程位于北部工业区102国道南。1F厂房1栋(总建筑面积907.5平方米)。
2016年11月23日,秦皇岛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组织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建设局、市人防办、市环保局、市气象局和海港区园林局等部门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联合验收。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气象局出具了验收合格意见。
市规划局出具了“该项目已免收配套费”的意见。
市建设局出具了“墙改基金已交清”的意见。
市国土局出具了“出让金已交清”的意见。
市人防办出具了“工业厂房,非民用建筑,不修建防空地下室,合格”的意见。
海港区园林局出具了“现场与施工图不符,绿化面积不足,绿化带内堆放垃圾,出具验收不合格意见”的意见。
请你们抓紧按照海港区园林局要求进行整改,完成后重新报验。
(文章摘自搜狐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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